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府〔2015〕70號),按照《深圳市自主創業扶持補貼辦法》(深人社規〔2015〕20號)的規定,擬對符合條件的優秀創業項目予以資助。現就申報資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和項目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要求。
1.申報資助的創業項目應屬于我市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
2.在2016年國家部委舉辦的國家級創業大賽或廣東省直有關部門(包括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辦的省級創業大賽中獲得前三名。
3.項目所屬企業為申請人創辦的完成商事登記時間不超過3年的初創企業(企業商事登記時間計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須為本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中畢業學年內的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大學生或具有本市戶籍的下列人員:
1.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
2.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
3.登記失業人員;
4.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5.隨軍家屬;
6.殘疾人。
申請人應與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負責人一致(團隊參賽的申請人須為團隊核心成員),在獲獎項目所屬企業占股比例不低于30%,且入股時間需在獲獎前。
申請人身份計算時間截止到參賽報名截止時間。
二、資助標準
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創業項目,原則上給予比賽獎金同等額度的配套資助。獎金不足5萬元的,給予最低5萬元的配套資助;獎金超過20萬元的,給予最高20萬元的配套資助。同一創業項目同時獲得國家、省創業大賽前三名的,不重復資助,標準從高。
三、申報材料
申報優秀創業項目資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報表(見附件);
2.申請人的簡歷及身份證件(驗原件,留復印件)和獲獎企業開具的介紹信;
3.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和學歷驗證證明(技工學校畢業生除提供畢業證書外還需提供高級技工、預備技師、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畢業學年我市在校學生需提供在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留學人員資格證明;轉業軍人、隨軍家屬需提供市軍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隨軍家屬介紹信開具的當年度有效。非當年度開具的,需補充提供隨軍部隊出具的證明);復員退役軍人需提供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殘疾人需提供市殘聯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4.項目獲獎證書或比賽主辦方提供的獲獎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5.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證明文件)復印件(未提交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需提供稅務登記復印件)、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申請人可自行提供與申請項目相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時間: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申報地址:深圳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二路勞動就業大廈609、610、6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報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