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寶安區關于支持發展樓宇經濟的若干措施(試行)》(深寶產業辦[2021]號,以下簡稱《措施》)、《寶安區關于支持發展樓宇經濟的若干措施試行配套操作規程》(深寶工信[2021]214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等文件精神,現擬按程序開展2024年區內企業入駐租金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相關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對符合《措施》第二點標準之一的企業、2023年度實現產值(營業收入)正增長的‘四上’企業,首次入駐本區域高端寫字樓宇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給予2023年度租金補貼。
二、申報條件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寶安區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的企業。
(二)符合《措施》第二點標準之一的區內企業或2023年度實現產值(營業收入)正增長“四上”企業(本條不含金融企業以及2021年1月1日之后新注冊或新遷入寶安區的其他企業)。
(三)入駐樓宇符合《操作規程》第一條高端寫字樓宇認定條件(詳查我局官網已公布《寶安區高端樓宇首批認定項目名單》)。
(四)入駐企業租賃合同需在各街道進行備案。自《操作規程》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已簽訂的租賃合同備案。《操作規程》印發之日后,新簽訂的租賃合同,需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備案。
備注:“符合《措施》第二點標準之一”的區內企業指世界五百強企業、經深圳市認定的總部企業、上市企業、經深圳市認定跨國公司總部企業、年營收達到1億元以上營利性服務業(不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的批發或年銷售額在1億元以上的零售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
三、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主體在申報期限內登錄寶安區親清政企服務直達平臺(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報項目“2024年區內企業入駐租金補貼項目”,根據要求在線填報相關材料。通過網上申報預審的企業,還需通過各街道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提交紙質材料。
四、申報時限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5月7日一5月24日
紙質材料提交時間:2024年5月11日一5月31日
五、紙質材料提交方式
寶安區各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現場辦理地址為:
1.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綜合服務大樓(萬達廣場旁)
2.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寶民二路110號1-2樓行政服務大廳(恒豐海悅酒店對面)
3.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凱成二路17號政務樓一樓航城街道行政服務大廳
4.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號萬福大廈一樓行政服務大廳
5.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和平社區永和路北8號福海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
6.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銀圖路1號一樓行政服務大廳
7.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上寮企安路3號行政服務大樓
8.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金開路1號東方二六大廈二樓行政服務大廳
9.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羅田社區燕羅公路190號(羅田市場斜對面)
10.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育才路1000號石巖文化藝術中心一樓石巖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
六、注意事項
我局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項目申報事宜,請申報單位自主申報,不得以中介機構名義代理申報,不得將資助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我局將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局舉報。
企業應按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每一項材料應加蓋企業公章,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需提供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租金發票外,各類證照、證明文件復印件需驗原件。網上申報后打印通過預審的申請表裝訂在第1頁,其余的材料用A4紙逐項雙面打印,按照申報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
深圳市寶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寶安區高端樓宇首批認定項目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