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終端產品生產企業采購基于重大開源終端操作系統研發的相關芯片模組,開發生產相關智能終端產品并實現產業化銷售的項目。智能終端產品不包含個人使用的手機、平板等智能終端產品。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2〕5號);
(二)《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深工信規〔2023〕9號)。
(一)資助的方式和標準:
智能終端產品生產企業采購基于重大開源終端操作系統研發的相關芯片模組,開發生產相關智能終端產品并實現產業化銷售的項目。對符合要求的設備,按照申報指南發布前一周期年度內申報單位生產內嵌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芯片模組的智能終端產品銷量分級分類給予智能終端產品生產企業最高1000萬元資助。
(二)資助的費用范圍:
項目資助費用范圍是使用重大開源終端操作系統芯片模組的智能終端產品資助基線為輕量設備(1MB>參考內存≥128KB)10元/臺、小型設備(128MB>參考內存≥1MB)40元/臺、標準設備(參考內存≥128MB)150元/臺;本項目實施3年,第1至3年資助比例分別為資助基線的50%、40%、30%。
(實際資助的額度,受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總額控制)
申報條件由基礎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在深圳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項目實施地在深圳;
(二)申報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申報單位提交的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或在允許的誤差范圍內;
(四)不存在就同一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內容相同的項目向市有關部門進行多頭申報的情形;
(五)資助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條件:
(一)重大開源項目是指深圳企業及其子公司捐贈的、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名單內的開源項目,開源項目為開源終端操作系統的需應用規模超過3億臺;開源項目為開源服務器操作系統的,開源項目捐贈企業在Linux Kernel社區近一年各內核版本中均進入修改集合排行榜;其他的重大開源項目,需經市政府審議批準。
(二)申報單位為研發生產智能終端產品購買的芯片模組需為基于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開發的芯片模組;
(三)申報單位基于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芯片模組研發生產的智能終端產品已獲得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開源社區的認證;
(四)申報單位在申報指南發布前一周期年度內基于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芯片模組開發生產的智能終端產品已實現銷售,以及相應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芯片模組采購金額(按總采購量×資助基線計算)不低于100萬元。
申報材料由共性申報材料和專項申報材料兩部分組成。
共性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原件(申報系統在線填報,預審通過后打印);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已關聯電子證照,免提交);
(三)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2023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2-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五)深圳信用網(http://www.szcredit.org.cn)查詢下載的信用報告;
專項申報材料:
(一)申報項目屬于重大開源項目相關證明材料。
1.提供開源項目屬于深圳企業及其子公司捐贈的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名單內項目的佐證材料;
2.開源項目為開源終端操作系統的,提供應用規模超過3億臺的佐證材料;
(二)申報項目相關證明材料。
1.提供申報單位為研發生產智能終端產品購買的芯片模組為基于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開發的芯片模組的佐證材料;佐證材料可為通過開源社區認證的商用設備的芯片型號。
2.提供申報單位生產的智能終端產品獲得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開源社區的認證材料復印件;
3.提供申報單位采購重大開源項目芯片模組金額(按總采購量×資助基線計算)合計不低于100萬元的合同復印件(驗原件)、銀行付款憑證、銀行流水憑證(如合同為外文的,須翻譯成中文)。如芯片模組自產則需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4.提供申報單位生產的智能終端產品已實現銷售及銷售數量及產品設備類型(輕量設備、小型設備、標準設備)信息的佐證材料復印件,包含銷售合同復印件(驗原件)、貨款到賬憑證、銀行流水憑證和銷售發票復印件(如合同為外文的,須翻譯成中文)。
5.項目的創新性、可推廣性及示范性報告;提供兼容性測試報告、銷售合同要包含設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軟件版本號、芯片型號等)。
6.項目評審關注的其他材料:項目所需的人員、設施等主要條件保障的資料(如項目組成員學歷、專業、職務、承擔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繳納證明等);項目單位擁有的資質認定、榮譽等情況及佐證材料復印件(國家級、省部級及市級有關證書復印件);項目單位承擔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情況。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一份,A4紙(特殊規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應用推廣體系扶持計劃”——選擇“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芯片模組采購項目”事項辦理申請。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29日18時,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配套申報材料,并經過材料齊全性和內容合規性的形式預審。
(注:網絡填報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項目的申請,網絡填報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繼續提交在線預審,但提交時間最遲不能超過書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時間。所有項目均需在線預審通過后,方可向政務服務中心遞交紙質申請材料。項目申請書需在線打印,其格式和內容可參照附表1);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29日(工作時間),到市民中心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項目申請的紙質材料。
(注:網上預審通過后(申報狀態:已預審)請及時預約到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紙質材料,遞交了紙質材料的項目才算申報成功);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5-43綜合窗口。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上預審--申報單位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材料初審——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現場核查(抽查)、查重等環節——擬定扶持計劃--社會公示--下達項目扶持計劃--申報單位提交撥付資金資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金。
集中申報,自受理之日起90個工作日(不包括特殊程序時限,其中專項審計45個工作日,專家評審45個工作日,現場核查45個工作日)。
核準結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下達財政專項資金資助計劃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報單位應當在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30日內,按通知規定,攜帶相關資料到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申請人憑批準文件獲得專項資金資助。
1、在項目審核過程中,如發現同一年度內不同單位使用同一聯系人、同一聯系電話,或企業違反自主申報承諾其他情形的,原則上不予受理項目申報。
2、本扶持計劃項目嚴格執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項資金項目專項審計通用原則和標準(2022版)》,請各申請單位高度重視,特別關注“經審計核減的項目支出占項目申報支出超過20%的,視為虛報項目投資額,項目不予資助”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