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一)《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22〕9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合成生物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21〕10號)。
(三)《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印發<光明區合成生物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扶持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深光科創〔2022〕25號)。
二、支持標準、方式及數量
(一)支持標準:對獲得“合成生物學”“綠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及微生物組”“生物安全技術”“科技攻關重點項目”等國家、省、市級重點專項或課題的承擔單位,對國家級項目按所獲資金的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對省級項目按所獲資金的3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對市級項目按所獲資金的3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300萬元。單個單位年度資助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
(二)支持方式及數量:事后資助,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三、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申請資助時不存在違反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相關規定的情形。
(四)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區合成生物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五)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需經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需取得相關資質的,應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報之日,申報單位為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合成生物企業,或符合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機構。
(七)申報單位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獲得“合成生物學”“綠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及微生物組”“生物安全技術”“科技攻關重點項目”等國家、省、市級重點專項或課題立項。
(八)申報單位所獲國家、省、市級專項或課題資助已實際到賬。
四、申報材料
(一)光明區合成生物科技專項配套資助項目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四)國家、省、市級重點專項或課題立項文件或合同。
(五)獲國家、省、市級重點專項或課題經費撥付的證明文件。
(六)企業信用信息資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報告)。
電子材料:第1項材料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在線填報,第2至6項材料上傳PDF文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壹式壹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五、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網絡申報時間:長期受理。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長期受理。
受理地點: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牛山路光明區公共服務平臺6樓670室。
業務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六、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七、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申報單位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區科技主管部門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審定——社會公示——區科技主管部門履行撥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