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山領航卡”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南府規〔202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開展2022年度“南山領航卡”名額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
二、申報條件
注冊地在南山區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機構,可選擇以下類別申報。
(一)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 行業領軍企業
主營業務屬于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且2021年度在南山區納稅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同時納入南山區核算產值(營收)達到1億元及以上。
(二)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科研型企業
主營業務屬于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且符合以下4項條件之一:
1.國家評價的高層次人才(任期內)擔任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副總經理級別以上的公司高管,且為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東。
2.近兩年內獲得國家或廣東省科學技術獎且為第一完成單位。
3.擁有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深圳市高層次人才團隊、“領航團隊”的企業,且團隊在協議期內。
4.2020年1月1日以來承擔國家或廣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三)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市場認可的初創企業
主營業務屬于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且符合以下2項條件之一:
1.2017年1月1日以后創辦的企業,且累計融資額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港澳居民創業的,累計融資額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
2.2017年1月1日以后創辦的企業,且獲得清科集團2021年度“中國創業投資機構100強”前10名機構的投資。
(四)大型骨干企業
主營業務不屬于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且2021年度在南山區納稅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同時納入南山區核算產值(營收)達到5億元及以上(不含房地產、煙草、高爾夫等行業企業)。
(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經國家工信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六)上市企業
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含中小板、創業板)、北交所及海外主要資本市場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的南山轄區企業(不含房地產、煙草、高爾夫等行業企業)。
(七)產教融合型示范企業
納入各級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的企業。
(八)科技服務機構
2021年度在南山區納稅達到200萬元,納入南山區核算產值(營收)達到3000萬元,在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金融等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服務機構。
(九)高校院所
區內高校院所。
(十)其他類別
2022年南山區“十大創新工匠”獲獎者所在單位。
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
(一)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異常經營名錄內。
(二)在民政部門的社會組織活動異常目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內。
(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四、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錄“南山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在系統進行提交申報。
(二)材料審核。區人才工作局對單位提交的申報信息和材料進行審核,申報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及申請人需配合業務審核部門補充或完善申報信息和材料,且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三)確定名額。區人才工作局依照有關程序確定各單位具體名額,并在申報系統中反饋。
五、其他事項
(一)用人單位同時滿足多個申報類別條件的,除第(七)類、第(十)類可與其他類別同時申報外,僅可選取其中一個類別進行申報。
(二)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資質符合要求,對所填報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如查實用人單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區人才工作局按規定終止其相關服務,視情況追回其所獲得的資金。該用人單位5年內不得參加人才獎項評選或者享受本區人才優惠政策和資金資助。
(三)深圳市“20+8”產業集群是指:
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細分領域
1)網絡與通信產業集群
2)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產業集群
3)超高清視頻顯示產業集群
4)智能終端產業集群
5)智能傳感器產業集群
6)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集群
7)數字創意產業集群
8)現代時尚產業集群
9)工業母機產業集群
10)智能機器人產業集群
11)激光與增材制造產業集群
12)精密儀器設備產業集群
13)新能源產業集群
14)安全節能環保產業集群
15)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
16)新材料產業集群
17)高端醫療器械產業集群
18)生物醫藥產業集群
19)大健康產業集群
20)海洋產業集群
未來產業重點發展方向
1)合成生物
2)區塊鏈
3)細胞與基因
4)空天技術
5)腦科學與類腦智能
6)深地深海
7)可見光通信與光計算
8)量子信息
受理部門:深圳市南山區人才工作局
系統網址:南山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
咨詢電話:0755-26455435
技術支持電話:13760310217、15019278505
深圳市南山區人才工作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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