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深光發〔2020〕2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資金政策實施細則》(深光工信〔2020〕147號)。
二、支持對象、方式和標準
(一)支持對象:2020年度首次新增納入光明區統計數據庫(2020年2月度首次新增企業除外),且正常經營(停產、注銷、統計關系遷出光明除外)并完成2021年全年經濟數據報送的企業,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事后資助,對2020年度首次新增納入光明區統計數據庫(2020年2月度首次新增企業除外),并填報2021年全年經濟數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資助金額不考慮地方財力貢獻。具體情況以區統計部門核對情況為準。
三、申請條件
(一)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二)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三)近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四)2020年度首次新增納入光明區統計數據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2020年2月度首次新增企業除外);
(五)至申請時間,企業正常經營(停產、注銷、統計關系遷出光明除外)且穩定完成2021年度經濟數據報送;
(六)按時填報統計報表,3次及3次以上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統計報表的,取消獎勵的申請資格。
四、申請材料
(一)《光明區2022年“小升規”獎勵項目申請表》(附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未換領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四)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在深圳信用網打印完整版信用報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印章,多頁的加蓋騎縫印章;一式1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連續編寫頁碼,膠裝成冊。
五、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2年10月11日9:00至10月24日18:00(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網絡填報受理截止前已在線提交申請,但后經初審被退回修改的,可于書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方可提交書面材料)。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5日18:00(工作日)(注:網上初審通過后請及時提交書面材料,成功提交書面材料的項目才算完成申報)。
(三)網上申報平臺: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網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
(四)受理地點: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公共服務平臺4層。
六、決定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辦理流程
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指南——申請單位網上申報——申請單位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請材料——初審——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擬定資助計劃——社會公示——下達項目資金計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金。
八、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批準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單位應當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