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內容
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銀行入庫。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號;
(二)《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三)《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四)《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貼保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20〕5號。
三、受理數量
受理數量:無數量限制。
四、申請條件
(一)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銀行的深圳市級分行;
(二)總行屬于中國A股上市銀行;
(三)深圳市內網點不少于10家;
(四)設有科技企業服務中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或下設科技支行,具有針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政策或者專屬產品;
(五)上年度獲得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綜合評價等級B級以上;
(六)屬于市本級財政業務代理銀行或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加盟銀行或項目落地的深圳市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合作銀行或與政府合作開展過貸款貼息項目、參與科技創新再貸款業務等相關業務;
(七)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若成立未滿3年,自成立之日起)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八)對我市中小企業年度貸款規模居申報銀行前列;
(九)政策性銀行、總行注冊地在深圳市且業內排名領先的商業銀行不受(一)至(三)條限制。
五、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貼保項目合作銀行申請書(見附件1,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科技中心(支行)介紹材料(無固定格式,需包含中心簡介、設立文件、近三年業務開展情況、專業人員配備情況);
(三)針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專屬產品介紹材料(無固定格式,可附相關宣傳折頁);
(四)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五)參加市、區合作項目的說明材料(無固定格式,需提供合作協議復印件及合作開展情況說明);
(六)近三年獲得的國家、省、市金融監管機關頒發的公司金融類產品獎項材料(非必須提供項)。
以上材料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六、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1.有意愿的銀行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24點止,將加蓋公章的電子版提交至郵箱:chuwj@sticmail.sz.gov.cn
2.紙質申請材料通過EMS寄送(不接受現場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至2022年10月11日止(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紙質申請書請使用A4紙雙面印刷;資料排序按申請書、附件材料提交。所有材料每份第一頁加蓋單位公章,2頁以上加蓋騎縫章.
3.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30,政策法規處(收)
4.聯系電話:0755-88102017
七、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八、辦理程序
申請單位提交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市科技創新委審定——社會公示——簽訂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