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內容
支持高新區營造優秀創新創業環境,支撐培育具有卓越競爭力和影響力的“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集群。鼓勵投資機構對深圳高新區內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開展股權投資等業務。
二、設定依據
(一)《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府〔2019〕28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四)《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五)《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專項計劃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2〕3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一)支持強度:受市科技研發資金和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詳見“七(一)受理機關”)相關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具體如下:
1.投資機構
對上年度投資深圳高新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投資機構,按照單個投資項目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每年每家投資機構累計最高可獲得不超過5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區級財政應給予不低于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2.被投企業
對上年度獲得投資機構實際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按照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最高可獲得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區級財政應給予不低于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二)支持方式:事后補助。本批次補助資金納入2022年度市區財政預算安排。
四、申請條件
(一)投資機構
1.申請單位為在深圳市內依法注冊,實收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且位居上年度清科排名總榜單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清科排名總榜單具體要求見附件),包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等。
2.上年度對高新區內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進行實際投資。
3.申請單位所投企業具備本指南對被投企業規定的所有申請條件。
(二)被投企業
1.申請單位為在深圳高新區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從業人數不超過500人且屬于上年度科技部火炬中心納統范圍內的科技企業。
2.上年度資產總額或上年度年銷售收入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
3.符合“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知識產權關系明晰無糾紛。
4.征信記錄良好,當前無逾期貸款,近24個月累計逾期貸款不超過3期,且不存在連續逾期。
5.投資機構具備本指南對投資機構規定的所有申請條件。
五、申請材料
(一)投資機構申請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詳見“六、申請表格”)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投資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
3.投資機構與被投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或增資擴股協議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核查)。
4.投資機構上年度向被投企業投資的銀行進賬單復印件。
5.被投企業投資到賬年度員工社保清單。
6.被投企業獲得投資機構投資后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司章程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核查)。
7.科研誠信承諾書。
(二)被投企業申請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企業獲得投資后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公司章程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同時提供原件核查)。
3.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
4.企業與投資機構簽訂的投資協議或增資擴股協議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核查)。
5.被投企業投資到賬年度員工社保清單。
6.企業獲得投資的銀行進賬單復印件。
7.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
8.被投企業信用報告。
9.科研誠信承諾書。
10.項目涉及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備案文件。
申請單位(含投資機構和被投企業)在網上填報時限內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并在該申報系統中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后上傳)并提交審核。申請獲得立項后,再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單位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在線填報,具體如下:
南山園區: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申請系統,網址為https://sfms.szns.gov.cn/egrantweb/tolndex;
坪山園區:深圳市坪山區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pszjsb.szpsq.org.cn/pskc-web/dist/index.html#/login;
寶安園區:寶安區親清政企服務直達平臺網站,網址為https://qqzq.baoan.gov.cn;
龍崗園區:龍崗區產業管理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s://cyfw.lg.gov.cn;
龍華園區: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申報路徑:深圳市-龍華區-龍華區科技創新局-深圳高新區龍華園區發展專項計劃項目),網址為:https://www.gdzwfw.gov.cn。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
南山園區:南山區科技創新局;
坪山園區:坪山區科技創新局;
寶安園區: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龍崗園區:龍崗區科技創新局;
龍華園區:龍華區科技創新局。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為: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10日(截止24:00)。
(三)咨詢電話
市科技創新委:88101543;
南山區科技創新局:26978511;
坪山區科技創新局:28339213;
寶安區科技創新局:85252234;
龍崗區科技創新局:28942199;
龍華區科技創新局:29672646。
(四)受理地址
南山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南山區桃園路2號區委大樓11樓;
坪山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六聯社區坪山大道2007號創新廣場;
寶安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物料室;
龍崗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龍崗區行政服務大廳或各園區分中心;
龍華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龍華大道2281號清湖行政服務中心2棟。
八、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
九、辦理程序
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向各園區管理機構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各園區管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專家評審和專項審計——社會公示——各園區管理機構擬定資助方案并報市科技創新委審定——各園區管理機構按照規定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