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3年度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庫獎勵性后補助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市監標準〔2022〕331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區市場監管局按照申報指南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我市僅可申報試點示范類項目)。請項目申報單位于2022年8月31日前通過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粵財扶助”
一、項目目標
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及《廣東省標準化條例》等規定,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鼓勵我省各類機構積極參與標準化活動,更好發揮標準化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
二、申報主體
申報試點示范類項目的主體應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機構。申報其它項目的主體應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機構(不含廣州、深圳市下轄單位)。
國際標準的參與制定單位均可申報;國家標準只受理主導制定單位和第一協助制定單位的申報;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只受理主導制定單位的申報。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項目,只受理秘書處承擔單位的申報。其他項目,只受理項目承擔單位的申報。
本次暫停團體標準資助項目,延期一年申報。
三、試點示范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符合《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細則》規定,并滿足下列條件:
經省級以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立項,并于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間按期考核驗收通過的省級以上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逾期驗收的原則上不予資助。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的項目應當未享受過同類財政資金資助,同一內容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二)申請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申請單位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將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格,并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開。
(三)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2023年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庫。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