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據
為貫徹落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動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人社函〔2021〕50號),結合我市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情況,我局印發了《關于推動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一)主要目標。充分發揮前海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示范引領作用,因地制宜打造10家各具特色的市級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到2023年市級基地輻射帶動效應進一步發揮,以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為龍頭的“1+10+N”空間布局基本成形。
(二)規范基地授牌管理。牢固梳理精品意識,從基地運營主體、場地面積、港澳項目入駐、孵化能力、服務對接機制等方面明確基地建設標準。對于條件成熟的基地,認定為“深圳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牌匾落款為“深圳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專項小組”。對未依程序申請授牌的創新創業載體,專項小組各成員單位一律不得對其授予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牌匾或稱號。
(三)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對授牌基地給予每個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并明確資金只能用于基地建設、設備購置和運營投入。對年度考核結果優秀的給予10萬元獎勵補助。
(四)完善配套制度。明確在基地內就業創業的港澳居民,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各項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以及自主創業扶持政策。推動基地發展成為就業見習平臺,吸納畢業2年內的港澳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港澳青年參與就業見習計劃,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
(五)實施創業啟動資助。在國家和省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并入駐市級基地的港澳青年創業團隊,按其獲得賽事獎勵給予100%項目落地配套資助。對獲得香港青年發展基金、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澳門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資助并入駐市級基地的創業團隊,給予每個20萬元的落地配套資助。
(六)對接港澳資源。推動基地積極引入港澳專業人士加入運營管理團隊,打造港式澳式特色服務,真正打通對接港澳雙創要素的通道。
(七)完善生活配套服務。從交通、住房、實習、納稅、綜合服務平臺等多個方面進一步,營造宜居宜業雙創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