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加快集聚中高層次人才,打造東部人才集聚高地,根據《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實施“深龍英才計劃”的意見》(深龍發〔2016〕4號)、《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深龍人才通〔2016〕4號)、《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細則》(深龍人才通〔2018〕7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將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10月31日(星期日)期間開展2021年龍崗區深龍英才計劃創業領軍人才場地費用補貼、青年創業人才場地租金補貼、創客項目配套資助申報工作。
一、龍崗區創業領軍人才場地費用補貼申報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深龍人才通〔2016〕4號)
(二)《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細則》(深龍人才通〔2018〕7號)
二、本次資金申請范圍截止時間段
(一)已獲得龍崗區創業領軍人才創業資助的企業,費用發生時間為2020年度。
(二)首次申請:2016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且在認定龍崗區深龍英才之后發生的費用。
三、資助標準
場地費用補貼(含場地租金、裝修、物業管理等費用補貼)。對創業領軍人才在龍崗區創辦的企業,按其所獲創業資助額度1:1 給予最高300 萬元的場地費用補貼,按照實際支出,最長分五年發放。(其中裝修費用不超過場地費用補貼的1/3,場地裝修標準不超過1500元/平方米)。
二、龍崗區青年創業人才場地租金補貼 申報辦理細則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深龍人才通〔2016〕4號)
(二)《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細則》(深龍人才通〔2018〕7號)
二、資助條件
(一)青年創業人才是指已認定為龍崗區“深龍英才”且認定時年齡在45歲以下,從事的行業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
(二)青年創業人才為企業最大的自然人股東,公司為科技型企業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納稅、統計地在龍崗區,企業在龍崗區正常運作。
(三)本次受理2020年度發生的費用。
三、資助標準
對青年創業人才在龍崗區創辦的企業,給予每年最高10 萬元的場地租金補貼,根據企業實際支出,連續發放三年。
三、龍崗區創客項目配套資助申報辦理細則
一、政策依據
(一)《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實施“深龍英才計劃”的意見》(深龍發〔2016〕4號)
(二)《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深龍人才通〔2016〕4號)
(三)《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細則》(深龍人才通〔2018〕7號)
二、資助標準
對獲得深圳市創客個人或團隊項目資助的,按照上級無償資助額度1:1給予一次性配套資助。
三、資助條件
(一)創客個人或團隊創辦的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納稅、統計地在龍崗區,企業在龍崗區正常運作;
(二)2016年11月1日以后獲得市級資助的創客個人、創客創業項目,2020年9月12日后認定為龍崗區深龍英才;
(三)創客個人或團隊帶頭人為企業最大的自然人股東,公司為科技型企業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我區現行“深龍英才計劃”政策將于2021年10月31日有效期屆滿。請符合上述項目資助條件的企業,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申請相關扶持。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