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深光發〔2020〕2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資金政策實施細則》(深光工信〔2020〕147號)。
二、支持對象、方式和標準
(一)支持對象:2020年開展技術改造項目的工業企業。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事后資助,對2020年開展技術改造項目的工業企業,按實際投資額的15%予以最高200萬元資助。2020年底受理在2020年1-10月份已完工(項目計劃總投資完成率100%及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2021年受理2020年開展的技術改造項目(已于2020年申報的技術改造項目不再受理)。
三、申請條件
(一)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二)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三)近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四)企業已完成其技術改造項目備案,并及時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廣東)進行技術改造投資填報;
(五)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地在光明區。
四、申請材料
(一)《光明區技術改造投資資助項目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未換領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四)技術改造項目備案表;
(五)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廣東)進行技術改造投資填報的證明材料;
(六)有資質的審計機構提供的2020年技術改造項目實際投資額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須按照給定模板格式提供《技術改造項目投入明細情況表》);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在深圳信用網打印完整版信用報告);
(八)與《技術改造項目投入明細情況表》中費用順序一一對應的購買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回單、發票(進口設備無發票時可提供報關單)。
五、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3月1日至3月28日18點整。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1年3月8日至3月31日18:00(工作日)。
(三)網上申報平臺: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
(四)書面材料受理地點:深圳市光明區招商科技園A3棟B座2樓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發展科。
六、決定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