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科技創新券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創客向服務機構購買科技服務的科技創新券資助(科技創新券是指利用財政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創客向服務機構購買科技服務而發放的配額憑證。以科技創新券支付的科技服務費用原則上不超過總費用的50%。實際資助金額以科技創新券兌現金額為準)。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7號;
(二)《關于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創新〔2017〕278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府〔2019〕1號;
(四)《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五)《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三、受理數量和方式
受理數量: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創客個人單次申領額度上限分別為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申請次數受年度預算總額控制。
受理方式:單位申報、部門審核、社會公示、受理機關審定。
四、受理條件
(一)申請人為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不良記錄,且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或者創客個人,中小微企業劃定標準詳見《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申請人為創客個人的應當通過創客空間或者其它商事主體申請;
(二)申請單位在申領年度內有與科技研發活動相關的科技服務需求; 且科技服務需求在入庫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項目內:
表1.2020年度科技創新券適用范圍
序號 | 服務類別 | 服務子類 |
1 | 研究開發服務 | 基礎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服務 |
產品研發設計服務 | ||
開放科研設施服務 | ||
云計算服務 | ||
2 | 技術轉移服務 |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 |
3 | 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 檢驗檢測分析服務 |
檢測結果國際互認服務 | ||
資質認證服務 | ||
4 | 知識產權服務 | 知識產權代理服務 |
知識產權檢索分析服務 |